我对新闻不敏感,所以不常看…因此消息来的慢…
可是我又特别爱看一些貌似逻辑上的问题,而政治,法律又经常和逻辑沾边..太阳,我还得去看….
所以造成了我很多时候都来得慢一拍..
这不,别人在这个问题上都已经争论过了,我才凑过来:你们说什么呢?
事情原委搞清楚以后,人都走光球了,我就只有在这里自言自语好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看到两个人的观点…这两个人基本一致.只是一个文笔好点,一个思想深度高点…呃,我就不做什么过多的评论.仅引用而已..另外重申,即便引用也是因为我赞同才引用.所以基本就是我的观点:
一篇是韩寒:我要两块钱
本报讯 (记者 张乐)
CNN主持人卡弗蒂的辱华言论引起了全世界华人的愤慨,记者昨日获悉,纽约华人委托当地律师对CNN和卡弗蒂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每位中国人一美元共13亿美元,而当地一家联邦法院已受理此案件。纽约居民梁淑冰以及一位中国公民李女士22日委托纽约海明律师所6名律师对CNN及其主持人卡弗蒂提出集体诉讼,要求赔偿13亿美元。其中一位律师称,“赔偿每位中国人一美元,并不算多。”诉讼内容和理由包括:第一,被告侮辱和污蔑全体华人;第二,被告故意给中国人造成精神损失;第三,被告重大疏忽对中国人造成精神伤害。昨晚,记者从当地几家媒体的网站上搜索这一消息时,发现《纽约邮报》等都市媒体“不约而同”地保持低调,仅发布了几百字的短消息。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许身健对记者表示,纽约华人起诉CNN和卡弗蒂的事件更具“象征意义”。从感情上讲,这是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举动,是华人的合理诉求;从法理上讲,由于西方的新闻自由和法制规范的关系一直比较复杂,而法官个人的态度也是一个影响因素,因此案件胜诉的前景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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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闻很早前就听说,她代表13亿中国人去何CNN打官司。我被人代表,去向CNN索赔了。但我又有几个想法:
1:强烈建议不要美元!我要7块人民币!美元天天在贬值,万一我们赢了,这过程里,我可能损失几毛钱。而且赔偿人民币更显得我们爱国。2:你没有得到我的授权书,所以我想要两美元。
3:我们都很高兴,我们的高兴建立在美国法院受理的事实上。
4:我们法院一定要想好办法,万一哪个美国人起诉我们,一定要按常规办理,不能受理。毕竟我们的报纸几十年前没少辱骂人家。
5:对诉讼理由的第二条和第三条我不能同意:第二:被告故意给中国人造成精神损失;第三,被告重大疏忽对中国人造成精神伤害。我觉得应该是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失和精神伤害,你CNN一句话,我们的精神得到了不可弥补的巨大伤害,那个谁,你轻轻松松随口一句,你知道中国人民遭受了多么大的刺激吗?全国人民几乎崩溃,大家都快成精神病了,你说,这精神损失和精神伤害应该不应该赔?要你13亿是少的。
6:鉴于官司一般不会赢,但我们会不遗余力的告到联合国。如果你们不赔偿,就不允许你们报道奥运。我们的超女和快男也永远不会上你们的节目!奥运在我们家开,所以奥运就是我们家的,我让你不准报道,你就不能报道,奥委会准许你报道都没有用那!我们居委会不允许!
7:综上所述,你输定了。但是如果你愿意调解,我代表十三亿中国人,我代表起诉你的那个亮女士,我代表她的律师,可以给你打个一折。也就是一亿三千万美元。按照中国的砍价法,砍掉一个零头,就是一亿美元。你赶紧把这个一亿美元赔付给我们的代表梁女士。然后你就可以看好戏了。
8:……没有第八条了,但我们中国人喜欢讨个吉利,所以写个8.
CNN,你姓CN,五百年前是一家,现在你居然欺师灭祖,赶紧向我们赔偿,当然,道歉也可以,示好也行,反正我们就喜欢道歉和示好。
还有一篇是河蟹上岸:我们要不要这一美元?
听说全体国人又被代表了,按理说作为中国人,这种情况稀松平常得很,如果把电视、报纸、互联网全算上,我们被代表的次数几乎和呼吸的次数也差不多了,但是——这次的经历却有些例外:我们这些被代表的人竟然有可能拿到美元,很好很好,这真可以算得上是精神物质双丰收了。原来,纽约居民梁淑冰联合中国公民李丽兰(音译)代表13亿海内外华人委托海明律师楼向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主持人卡弗蒂和CNN母公司Turner Broadcasting 公司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三个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共计13亿美元、平摊到每个中国人身上就是一美元。海明律师楼在4月22日向联邦法庭提出诉讼,目前美国的联邦法庭已经接受此案。
这岂不是天上掉馅饼吗?这可是1美元啊,比中国五毛的价值甚至超出了“好五倍”的范畴,怎能不让中国人民热血沸腾?要知道,绝大部分中国人是看不到CNN的,其主持人卡弗蒂的混账言论,若不是某些好心的消息灵通人士代表了国人的耳朵,我们几乎不会知道——就是这么一个倒霉电视台,以某种我们听不见的形式骂了我们,而作为根本就不能够听到这种骂声的中国人民,竟然能够得到美元赔偿,此等好事,实乃古今罕有,假如某一日我真能够收到这1美元,兴奋之余,难免有些受之有愧啊。不过,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我对这件事情却还是有些怀疑,因为经验告诉我,飞来横财总是不靠谱的事情,就拿我的手机号码来说吧,各类公司通知我中奖的短信加起来,奖金已经多得可以买辆宝马上街撞人了,但可惜的是,时至今日,这些短信没有一个兑现,所以我还是个平头百姓,上街时还得提心吊胆别让宝马撞得体无完肤。
此外,我虽然对于这些个起诉CNN的英雄们无比敬佩,但也仅仅限于情感方面,和理智丝毫没有一点关系,道理很简单:尽管我并不熟悉法律,但也觉得这桩诉状实在是漏洞百出,不堪一击,中国俗语讲得好: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所以梁淑冰和李丽兰二位英雄,您们也千万不要把这1美元当成小玩闹,要搞定它,怎么也要发挥出一些不那么平庸的智商啊:
首先,13亿的赔偿金额实在是大有问题,为什么不是14亿也不是12亿呢?好像是因为13亿刚好是中国的人口数,不过,为什么你们不把海外华人也算上呢?据说全世界华裔也有几千万人,这些人不应该也分一些么?要知道,“我们”指责卡弗蒂的口径可是“反华”,即不是反政府,也不是反愤青(当然不是!当然不是!!当然不是!!!),而是把全体华人都捎带上了,代表的时候那么彻底,为啥到了赔偿的时候,就把人家忘了呢?要知道,这些人可是唯一能够自由收听到CNN的华人啊,他们所受到的伤害应该比我们这些没有资格收看CNN的人还要严重,假如我们得到了1美元,那么他们也同样有资格得到,而且金额还应该多一些,如此说来,梁淑冰和李丽兰不仅犯了一个错误,而且是一个天大的政治错误,CNN不赔偿还好些,假如真的赔了,俺们分钱的时候非要打出人命来不可啊。
其二,“我们”指责卡弗蒂如此义愤填膺,主要是那句“呆子和暴徒”伤人太多,伤人太重——不过,为什么这句话不算“泄露国家机密”而属于“污蔑”呢?道理很简单,那就是中国人并非是“呆子和暴徒”,不仅不是,而且尤其不是。但是,假如我们在人家美国的法庭上,响当当地陈述这一点之前,似乎必须要思
考这一点:我们中国人里有呆子和暴徒吗?这个问题一问,我们的回答好像就不那么有底气了,最起码,中国有呆子,也有暴徒,对于这些人来说,卡弗蒂并没有骂错啊,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呆子和暴徒从赔偿名单中勾掉,可是这么一勾,问题就更多了。
谁是呆子啊?在自家后院里架个高炉,自以为炼些废铜烂铁就能超英赶美的,算不算呆子?自以为亩产万斤的,算不算呆子?新闻里“很黄很暴力”的报道算不算呆子?面对一张漏洞百出的老虎照片却无法揭穿,算不算呆子?花费几百万、几千万祭拜鬼神的,算不算呆子?对一些十恶不赦的罪人顶礼膜拜、山呼万岁算不算呆子?而连我们自己不是也承认中国人的素质不能搞民主么——这么一群低素质的人,又算不算呆子啊?
至于暴徒,那就更多啦,饿死几千万人算不算暴徒?引蛇出洞算不算暴徒?“史无前例”年代里的那些打手算不算暴徒?草菅人命的贪官算不算暴徒?天门城管算不算暴徒?打死孙志刚的,算不算暴徒?黑煤窑、黑砖窑的主子们,算不算暴徒?抵制法国商场、打砸日本汽车的,又算不算暴徒?就算是以上这些人都不算,那么我们在自己的新闻、公报中,不也是动辄把人称为暴徒吗?
所以,这样算下来,13亿的赔偿金额恐怕又要大大缩水了,也许根本不到10亿、5亿,或者不足几百万、几十万,甚至连1元都不用赔了,因为算来算去,我们总能发现,“呆子和暴徒”原来真的有很多啊。
既然“呆子和暴徒”的称号如此普遍,又能够如此方便的赐予我们,并让我们付出足够倒霉的代价,卡弗蒂远隔重洋地调侃了一下,我们又为什么坐不住了呢?难道,他说错了吗?为什么我们听到这样的言论不是放声大笑,而是气急败坏呢?因此,我郑重地提醒梁淑冰、李丽兰二位英雄同志,您们代表全体国人扬眉吐气,并顺便为广大百姓谋些福利,我很欣慰,并双手赞成,但是请千万不要把最起码我本人的智商也代表进去——为了这一点,假如您们胜诉了,我宁可不要这1美元,因为一个人连这么荒谬的逻辑都能认可,那么,离呆子大概就已经不远了,而如果用这种拙劣的方式抢了美国纳税人1美元并沾沾自喜——又何尝不是个暴徒呢?
最后给大家引用一个看来发笑的话,唉..素质摆那里,作者你再如何教育也纯属无奈啊..
甲、和一看破红尘的老布吃完晚饭后,又被一群初级中年类愤青拖去宵夜,他们谈到目前与大多数欧美国家交恶的情形,皆愤愤不平,并对少数负责任媒体及负责任
知识分子所鼓吹的普世价值不屑一顾,说我们总得表示个态度吧,“凡是敌人所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所反对的我们就拥护”。
我觉得很好笑,遂问之:美国法国都反对吃屎,你们是不是就支持吃屎并且吃屎呢。又苦口婆心开导之:其实不吃屎就是普世价值之一,反不得的。
最后的最后,当然是我自己乱叽歪一下….这些话时发表后才加上去的…也是在我思考一些问题之后的一些想法..其实不管是愤青还是自以为是有思想深度的某些人,大家出发点都是希望国家能好.而总拿着一丁半点的事实去看待问题,难免让每个人都不敢苟同另外的人的观点…而你不能说哪些人观点好,哪些是错的…我以上引用的仅仅是从逻辑上出发去考虑一些问题..感觉这根本就符合逻辑!
有些人,对国家政府以及国内的诸多现象有很多不满.而向往国外的民主自治..当然,我也属于这类人种.可是不代表这类人就多喜欢美国法国..只是借着这次的机会,来发泄一下对国家的一些不满而已.所以我们姑且把这类人划分为希望以内部自治改革以自强的人…我不知道该不该举例,因为任何存在的例子都是事实,而既然是事实,肯定代表着一些问题.可是例子总是有单向性和偶然性的.偶尔发生了一次两次的历史或者事实不足以拿出来佐证….那么我就说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事实!:
1.我知道小部分网民对网络的需求是巨大的,当然大部分网民也就是泡个论坛,玩个QQ..看个新闻,收发一个E妹儿..可是就是这小部分网民,对网络自由度的渴求是巨大的.而网络监管在中国这里是很好很强大的类型.功夫网让多少好的服务都离我们远去,让多少信息都不能正常接收..这点例子不是偶然性的.从这个问题上看,国外的信息与言论自由显然比国内要开放的多.所以我们就不用老是叫嚷着国外如果喊一个墨西哥独立之类的会如何了,那是上升到了民族独立和国家完整性的问题上了.单单只是一个网络信息开放而已.对比清晰吧?
2.贪官污吏..这是中国自古就有的传统.拿着人民的钱花天酒地,不办实事..是,我们不否认国外也有贪官.可是能形成中国这样如此之大的一个体系的,你能找到几个?你不贪你就跟不上时代,那你就别想再官场里混好.那你的前途….还是早点转业吧.像我,早点脱离公务员是好选择.
3.不按法规办事..这个问题上不要说政府的不对,从中国民众来讲就已经很不自觉了.拿一个很小的例子但是很广泛.闯红灯..貌似行人不看灯是一个通病..这里我可以把它上升到违法的阶段上.因为什么,您侵犯路权了.而汽车侵犯路权就比较严重了,因为车是强势群体,而行人是弱势群体…可是如果对等考虑,行人就不该付这个责任么?在红灯亮着的时候,应该车行.如果行人强行通过对车行造成不便,那就侵犯了车辆在这个时间段内对这个马路的所有权.也属于侵权范围.民众都如此不自觉,就形成了一个大的环境,想让政府自律照章办事,还是等您自觉先吧.说到这里,我想到一个很好笑的现象,中国人有个习惯,就是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法律就成了有效的保护手段,人人都想找按法规办事.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你让我守法..去你妈的,那别谈了.
4…太TM多了,我不继续说了..
而中国诸多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和让人不满的.当然我们要提出来说,可是这个时候提出来和抵制以及ZD挂钩..那问题就严重了.为什么你以前不说,现在说…那不是卖国是什么..严重啊..
OK..说说愤青..其实,即便我不赞成,但是我不反对..更重要的,我感觉一个民族就应该保持一种民族血性和刚性..如若不然,一个民族如果太软,那么这个民族可以宣判在世界列强里算是完蛋了.而愤青在这点上就做得比我们好.有的时候我也想做一个愤青..去宣泄,去表态,去游行….目的仅仅是为了让世界看看中国人的民族血性..因为我们不呐喊,人家就会认为你是个软骨头…没有听说过中国一句老话:柿子要捡软的捏..
那么在ZD,奥运等等问题上.态度就一定要坚决…而表态的方式上呢..找不准,那就随便找一个替死鬼.不知道谁煽风点火的把家乐福这么一个倒霉蛋给推到浪尖上,那么就家乐福吧..好了,家乐福不够,那就LV,沃尔玛,肯德基,麦当劳等一并拉出来.眉毛胡子一把抓,一并抵制了!….
找到了发泄对象,那么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所以,我们从这些地方就可以让国外看看国人的尊严和血性…只是我觉得,方法不得当!情绪需要宣泄,也要找对方法..你们也不必说谁谁谁这边抵制,丑化回头就跑国外去了..有这个机会我也去..为什么呢,教育体制,信息获取以及经济实力就是国外强.我为什么不去….这个问题上升不到国家问题.如果硬是要拉到一起,那和强奸没有两样..你强奸了人家的意愿.而且,我们不用分析也知道,到国外去,也有一种炫耀心理作怪…草,我们家谁谁谁在哪哪哪个国家..(越南一类的除外)..是多么光荣的一件事情啊..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说:不要你一句我一句争吵的没完.大家都希望国家好…只是一部分对外,一部分自治而已.没有谁对谁错.别把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都拿来扯.如果硬是要上升到汉奸走狗..呵呵,全国13亿的汉奸走狗,真是他妈的壮观啊!





